Jumaat, 14 Oktober 2016

Chong Chieng Jen's 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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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ber和德士抢食 大马法治制度“失控”

Posted: 23 Sep 2016 05:11 PM PDT

"优步"(Uber)公然上街载客与正规持有执照的德士抢食,是马来西亚政府法治制度"失控"的象征。

民主行动党古晋市国会议员兼哥打圣淘沙州议员张健仁指出,德士是公共交通的一个组员部份,有法律条文管制的,由政府单位管理,包括法律条文如,德士的年龄限制、保险必须保乘客、德士车每半年检验、司机必须持商业执照等。

张氏说,"优步"则是由一家私人公司所设立的系统和商业网络。 照常理,一个纯粹由私人公司筹资和管理的商业团体,是无法跟由政府管理的商业团体竞争的,因为政府有法律权利和雄厚资金的绝对优势。

"如今,'优步'反变成德士业生存的威胁,这在在的证明,商业车辆注册局(LPKP)和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(SPAD)根本就不是在协助提升德士的竞争条件,而是在刁难和妨碍德士行业的发展。"

张氏说,'优步'的出发点就是要取代德士行业成为另一替代的公交工具。 因此,政府应规定,至少'优步'车辆和司机都必须符合如今德士车辆和司机所必须遵照的法律条文,如保险、车辆安全、司机执照、等。

他表示,任何行业有竞争才有进步,这是无可厚非的。 但,先决条件是,大家必须在一个公平的平台竞争。 如今,正规的德士行业,处处受制于法律条文的约束,而'优步'却没有这方面的约束。 这肯定将大大削弱德士的竞争力和继续生存的条件。

他举例,如果政府确信持有商业驾驶执照的司机对乘客才有保障,那为何'优步'司机不需持有商业驾驶执照? 如果政府认为公交司机有无商业驾驶执照,不会影响乘客的安全,那为何德士司机必须拥有商业驾驶执照?

"另外,德士车必须每半年车检一次,'优步'车则不需。 这'半年车检一次'的用途是否是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? 如果是,为何'优步'车辆不需半年车检一次? 如果否,那为何德士必须每半年车检一次?"

他也说,德士必须拥有乘客保险,但'优步'车辆就不需拥有乘客保险。

他质问,如果乘搭'优步'的乘客在车内有意外受伤,而司机又没有钱还,那乘客将向谁索讨? 为何政府可允许这种商业操作? 而在德士行业上,政府又强制德士车辆必须有保险保障它们的乘客。 这岂非是双重标准?

"换句话说,'优步'是在走法律和执法的漏洞,免去许多法律条文的不便,来跟正规的德士行业竞争,并实行削价战。 试问,正规的德士行业又如何能跟'优步'竞争?"

张氏表示,这种'偏门斗正规',正规无法竞争的现象,在马来西亚各行各业都已出现了。 它之所以会存在甚至成功,就是因为立法不公,执法不严,更大的原因是因为政府上梁不正下梁歪,做领导的走歪路,下面的也跟风走偏门。

张氏指出,就在今月13日,部长南希在报章说,'优步'在砂州是非法的。 但事实是,难道它在西马就是合法的? 马来西亚只有一个陆路交通法令实施于全马来西亚,若它在西马是合法的,在砂州又以何法令来说它是非法的?

"若按照南希所说的它是非法的,但是'优步'甚至在砂州也已是非常广泛的被使用,那为何又没有人因为驾驶'优步'而被提控上庭? 所以,南希的话根本就是无稽之谈,而且不符实况。"

张健仁说明,如今'优步'和德士的冲突,是部份人民和人民之间的冲突,而这冲突是政府直接造成的。 这再次证明,一个不会管理国家的政府,就往往会造成人民之间互相冲突。

为了解决这'优步'和德士之间的冲突,张氏建议:
1. 政府应强制'优步'必须遵照德士的法律条件,才可操作。 而这法律条文必须严厉执行,而非只是虚设的条文,但没严格执行。


2. 毕竟德士是正规而且多是全职的司机,LPKP和SPAD应该采纳'优步'的运作模式协助德士行业。 在全球化的冲击下,SPAD应调整其职责,与其只是在管制德士,LPKP和SPAD应协助如何提升德士的竞争力


3. 为了吸引更多的乘客,'优步'可以给予其乘客特别优惠,但却又不减少其司机的收入。 一家以盈利为目标的私人公司可以做到这一点,没有理由政府机构不能做到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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